最近要买房的市民
注意了!
2019年1月1日起
买房你就要使用
新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了
这将使你的权益
受到更多、更细致的保障
小编从市房产部门了解到
从下个月起
市区将全面推广使用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盐城目前使用的还是住建部2004年颁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迄今已过去将近15年。新版的合同最大的亮点就是,对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尽可能地细化了。”市房管局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说,元旦起,市区商品房买卖,无论是新楼盘还是旧楼盘、期房还是现房,新签约的购房合同都须使用新版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精准规范交易行为
推行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有利于更好地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
据了解,新版合同首次采用了章节式体例对合同条款进行了归类,结构更加清晰,形式更加规范,用语更加精准,便于买卖双方的理解或使用。例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新增或更新了示范文本使用说明和专业术语解释,在合同模版中增加了重要提示,有利于提醒买卖双方防范签约风险和法律风险。
房价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加强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三章第七条,以及“重要提示”第五条中明确指出:买受人支付房价款时,要将全部房价款存入本合同约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及时查询是否到账,切实保障自身权益。
翻看现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中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内容为:买受人应将全部商品房价款支付到相对应的出卖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房价款未存入监管账户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由买卖双方负责。而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将这句话改为“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保护本工程建设所需资金,房价款未存入监管账户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由买卖双方负责。”在下面的文字叙述中,还须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构名称、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账号全部详细填写到合同中去。
期房现房交易合同分开
现行的购房合同是2004年版,只有一种样式。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将商品房买卖明确分为预售和现售两个版本。两个版本分开管理,既界定了房产性质,也能减少交房时的矛盾。目前,盐城市面上大多数房源属于预售房源,从目前的情况看,2019年1月1日之后预售合同的使用率会更高一些。
装饰装修隔音节能有要求
现在,市面上的精装房越来越多,在精装修方面的纠纷也日益增多。针对这样的状况,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对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也做了约定。
在“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章节里,新示范文本还新增了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方面的约定内容,及其整改、赔偿的细则。
重要提示
1.签订商品房买卖议定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出卖人要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买受人要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仔细阅读商品房买卖议定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了解合同内容和商品房具体情况,对开发企业的宣传、口头承诺等,可要求在商品房买卖议定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
2.出卖人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在预售时,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性质费用。
买受人应知晓上述规定,注意防范交易风险,保护自身利益。
3.预售商品房项目受市场供求、企业经营管理、政府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未来可能存在价格波动、延期交付、延期办证甚至停工的风险。
4.买受人在填写个人信息时,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便于及时获取合同网签、备案等相关提示信息。买受人可凭合同编号和身份证件查询合同签订与备案状态。
5.买受人在支付预购房价款时,应将全部房价款存入本合同约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及时查询是否到账,切实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