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缴存基数操作流程在这里!!!
未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单位,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表》(一式三份、单位盖章)至属地管理部办理。
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单位,可直接在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办理基数调整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登录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单位用户—登录—首页—缴存业务—清册有变化—基数调整清册中办理。
职工基数调整可以单个录入,也可以批量导入,单个录入选择下图按钮进入职工基数调整单个录入界面。
职工单个基数调整界面如下图所示,在“职工数据列表”中单选需要基数调整的职工,然后点击“基数调整”按钮或者双击该职工的数据。
弹出该客户的基数调整界面,先勾选该职工是否缴存补贴公积金,然后填写“新月缴存额”(有补贴比例的职工还需要填写补贴比例),最后点击“保存”按钮将数据添加到“基数调整清册数据列表”。
注意,需要增减补贴比例的职工办理基数调整业务,批量导入无增减补贴比例的功能。
职工基数调整批量导入点击“批量导入”按钮。
弹出导入框,点击下图“模板下载”可以下载职工基数调整批量导入模板。
职工基数调整批量导入模板如下图所示,打*的为必填列。
导入模板填写完毕后将文件上传,点击“浏览”按钮选择需要导入的Excel文件。
填写“导入条数”,填写数值需要和Excel文件中的导入条数一致,点击“导入”按钮导入数据。
导入的信息会在列表中显示出来,验证信息中会显示“可以调整”则为验证通过允许办理;显示错误的该条数据背景色为红色,错误信息的数据不允许导入。
需要基数调整的数据全部录入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操作。
注意变更数据列表中的数据如需提交需要一次性全部提交,不可以选中部分提交。
如需撤销已提交的变更业务,请到首页“业务撤销—清册撤销”模块撤销。
本月已提交的变更清册数据可以在界面的“本月已提交数据”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