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兑现力 | 【万科悦达·聚珑东方】隐秀洋房实景细节曝光,竟然藏有这么多亮点……
鹤鸣亭房产
2022-09-29
9月24日,盐城迎来了一个新的“网红”打卡胜地,朱敬一「且慢」城市书法艺术展+万科首个艺术馆级隐秀示范区组合盛大首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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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展实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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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东方美学写意的精神空间,让人文场景与自然交融共生。
这是理想生活的实景表达,给风雨飘摇的市场吃下一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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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展实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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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悦达·聚珑东方,以一场空前的视觉盛筵,用热度与人气佐证了:
无论市场如何变化,前置洞察人居需求,用心打磨好产品,深耕好品质回应不确定性,就会有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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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展实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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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此次隐秀洋房示范区,有人说,论超级实景兑现力,还得是万科,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而对于万科来说,实景兑现,所见所得,在当下市场即是最好的诚意。
回望万科悦达·聚珑东方的第一次实景兑现,为盐城带来了首个酒店式隐秀会所,大隐东方的立面美学气韵,“藏”于最醒目的城市界面,化为聚龙湖畔独特的标识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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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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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颜值的外表下,更是内有乾坤。尊贵而隐谧的落客大堂,充分给予落客者尊崇的仪式感;
约7米高跌水瀑布从天而泻,还原了古诗词”银河飞落青松悄“那般东方意境之美
;还有串联一条完整动线的风雨连廊。如此“鬼斧神工”般的营造力,非万科难有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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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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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
约1866㎡隐秀会所的内部超高配置
,也给了盐城人一个大大的惊叹号。不仅有恒温泳池会所、健身房、瑜伽室,甚至升级打造私宴厅……通过持续进化的实景兑现力,以场景为依托,让业主提前享受高阶的东方隐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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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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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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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实景兑现,万科如同处女座的完美主义者,始终以挑剔的目光审视当下,启发未来,保持谦卑的初心,以及精益求精的态度,不断为交付做加法。
如今,近5000㎡隐秀洋房示范区开放,
作为万科悦达·聚珑东方实景兑现2.0
,可谓是万科砥砺时光最深情的作品,将“一根筋”精神发挥到极致,妥妥坐实了“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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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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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万科是如何打造“卷王”的硬核实力:
从入园伊始,穿过南侧仪式感满满的门头,实现由动到静的转化。入口处采用对景展卷的形式,你会发现每一处造景都值得考究,高低错落的植被,色彩搭配点缀,从任何角度看都能构成一幅“立体的画”,而要达到这样的效果,是设计师辗转多地亲自挑选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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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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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侧具有昭示性的礼仪景墙,是洋房与高层东庭西园的过渡地带,这里也是大园十八景之一的
“白虹飞瀑”
。在园林造景中,有聚水生财的美好寓意,让阳光、清风、流水等做场地的设计,营造遁入林间自然的谧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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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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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洋房示范区还实景兑现了中央林下客厅、中央草坪等场景,供来访者可以沉浸式地感受生活的惬意与美好。都知道草坪的可贵不在种植,而在难于养护,
万科依然能提前兑现出来,匠心可见不一般。
未来将服务于业主,在草坪上露营、观影、聊天……促进邻里好友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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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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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惊喜的是,这次万科连架空层都按交付标准做出来了
。
整个架空层6.2米层高,覆盖了茶室、会客区、洽谈区等
,并重金打造多处室内枯山水景观意象,流溢宁静而高雅的东方艺术。如此高格调的营造,在盐城此前没有,此后也难以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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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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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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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同步开放的还有建面约115㎡、146㎡两款实景样板间,更让人看到万科“兑现”的力量,真正诠释了“隐秘而伟大的作品”。
(146㎡大横厅实景图)
现场,万科悦达·聚珑东方从户型格局、工艺、材料来源等一一做了解读,小到一根水管也不放过,抽丝剥茧地呈现在客户眼前。
(146㎡大横厅实景图)
秉承“放大空间的视觉比例“,全部户型都采LDKB一体化设计,较少墙体阻隔,形成超级大横厅或大通厅,强调空间的社交性。此外,
比如建面约146㎡户型,
除了约62㎡大横厅,开放式厨房+岛台设计
,搭建家庭情感中岛,促进亲朋好友间的沟通交流,还有整面酒柜,匹配高阶生活的品味。
而升级版
聚龙湖臻稀建面约
180㎡实景样板间,南向四开间+LDKB一体化+约8.8m宽幕阳台
,在尺度和格局上更加优越,做到了尽善尽美,将大家族式的气度与排场尽显无余。
(180㎡LDKB实景图)
(180㎡LDKB实景图)
真正的品质往往是最不经意的细节,还有看不见的匠心。万科悦达·聚珑东方隐秀洋房示范区现已正式开放,再多动人的辞藻与修辞,都不及实景亲鉴,再次向全城发出邀约,欢迎品鉴。
(白虹飞瀑实景图)
现场还能打卡朱敬一城市艺术书法展!海蓝之谜等惊喜大奖等你来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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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展实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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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公司为:“盐城万悦盐南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证:盐市房预字(2021)第102号、盐市房预字(2021)第103号、盐市房预字(2021)第104号、盐市房预字(2021)第173号、盐市房预字(2021)第192号、盐市房预字(2022)第44号、盐市房预字(2022)第63号;本资料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未能控制等原因而发生变化;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本资料所发布的内容为2022年9月27日前的信息,敬请留意最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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