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56条问答⑩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些与你相关的问题答案来了→

鹤鸣亭房产 2023-02-13

针对广大市民朋友关心的盐城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盐城发布”1月31日起开设“热点问答”专栏,围绕12个方面56条措施解答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

今天
围绕第十方面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进行热点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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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
第十期来啦!
Q:
我是盐城市区的被征收人,请问对结算凭证政策有没有新的优惠措施?

A:

为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满足多样化的安置需求,2018年,市征收安置主管部门印发《盐城市区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结算凭证安置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对于市区范围内(不含大丰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结算凭证方式,自行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含车库、储藏室等配套用房)用于安置的,可享受不超过结算凭证金额10%的奖励。结算凭证自开具之日起,使用期限为12个月,逾期未使用的,被征收人不再享受相关奖励政策。2023年1月29日,盐城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提高结算凭证在普通商品房项目上的使用比例,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鼓励被征收人使用结算凭证购买普通商品房,结算凭证使用期限由12个月延长至18个月。”我局将根据通知相关要求,于近期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联系人: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徐翠兰

联系方式:88269953,18936317260



Q:
我是在市区工作的职工李某,今年34岁,公积金一直连续正常缴存,缴存比例为12%,月缴存基数为8500元,妻子钱某也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月缴存基数为3250元。我们以前购买首套房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贷款已结清。准备年底使用公积金贷款在盐南高新区购买一套改善性住房,房价约在250万元左右,请问我们还能申请多少贷款额度?需要减去第一次贷款的额度吗?

A:

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23〕2号)精神,我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新政策从2023年3月1日开始执行。

按照我市目前的公积金政策,第二次贷款的额度不受第一次贷款额度的影响,即第二次申请贷款不需要减去第一次贷款的额度,但第二次贷款的年利率为3.575%(第一次贷款的年利率为3.1%)。

作为正常缴存职工,你们家庭的最高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40%×12(月)×贷款年限(年),同时,计算出的最高可贷额度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限额,新政策实施后,在盐城城区购房,家庭贷款最高限额为100万元。 

根据以上公式计算及规定,你们年底使用公积金贷款在盐南高新区购买改善性住房,还能申请100万元贷款额度。

联系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高红军

联系方式:88150157,18805119685




Q:
我是在滨海工作的单位缴存职工小王,今年30岁,公积金已连续正常缴存5年了,缴存比例为12%,月缴存基数为5200元,妻子小赵是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存公积金已满6个月,账户余额为24000元。夫妻从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准备近期在盐城亭湖区购房,房价预计150万,请问公积金新政策实施后,我们可以申请多少公积金贷款?

A:

新政策实施后,你们在盐城城区购房,个人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50万元。你是正常缴存职工,最高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40%×12(月)×贷款年限(年),即50万元;你妻子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最高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的20倍,即48万元。你们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你的最高可贷额度与你妻子的最高可贷额度之和。因此你们家庭可以申请98万元公积金贷款。

联系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高红军
联系方式:88150157,18805119685



Q:
我是一名202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作为“汇盐行动”引进人才,在大丰区一家单位工作,未婚,公积金已连续正常缴存1年多了,目前缴存比例为8%,月缴存基数为8000元,准备4月份在大丰区购房,房价预计200万。请问,相比以前政策,我可以多贷多少万元公积金?

A:

新政策实施前,在大丰区购房的普通缴存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由于你是“汇盐行动的引进人才,根据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适当放宽引进人才和留盐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的规定,你的贷款最高限额为90万元,在贷款最高限额90万元内,你的最高可贷额度按照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40%×12(月)×贷款年限(年),贷款年限取值最长20年,则最高可贷额度计算为76.8万元。

新政策实施后,在大丰区购房的普通缴存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由30万元调整至40万元,由于你是“汇盐行动的引进人才,根据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适当放宽引进人才和留盐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的规定,你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20万元,在贷款最高限额120万元内,你的最高可贷额度按照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40%×12(月)×贷款年限(年),贷款年限取值最长30年,则最高可贷额度计算为115.2万元。

因此,相比以前贷款政策,你可以多享受38.4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联系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高红军
联系电话:88150157,18805119685



Q:
我市将从2023年3月1日起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请问,多子女家庭是如何认定的?

A:

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的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在申请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时,除《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盐房金管〔2022〕5号)、《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盐房金管〔2022〕4号)规定的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子关系证明。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二孩及以上子女,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准生证;在2021年5月31日前出生的三孩及以上子女,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再生育审批证明。

有离异婚史的,提供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书等能证明子女抚养权的相关法定证明材料,以抚养权核计子女人数。

联系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高红军
联系方式:88150157,18805119685



Q:
我是2010年买房首次申请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正在偿还中,2022年生了二孩,是否适用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否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

A:

我市实施的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适用于我市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在2023年3月1日以后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适用政策实施前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若您首次贷款结清后,因多子女情况,欲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仍可享受此政策,增加相应的贷款额度。

联系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高红军
联系方式:88150157,18805119685



Q:
我在市区某医院工作,今年32岁,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月缴存基数为10000元,妻子是一名教师,缴存比例为12%,月缴存基数为8500元。我们以前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贷款也已结清。我们夫妻于2018年响应国家政策生育了第二个小孩,打算五一期间在市区购买一套改善性住房,房价约在300万元左右,请问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后,我们家庭能申请多少额度的公积金贷款?

A:

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实施后,你们在城区购房,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又因你们是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家庭,按照我市的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你们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可以再提高10万元,即110万元。根据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贷款额度计算的规定,你们家庭的最高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40%×12(月)×贷款年限(年),经计算,你们家庭实际最高可贷额度为110万元。

联系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高红军
联系方式:88150157,18805119685



Q:
我们夫妻是从四川省来东台打工的缴存职工,按照国家政策生育了三孩,目前无房,一家5口人在东台租的商品住房居住,请问我们这种家庭,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是如何确定的?

A:

根据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限额为:租住在大市区(含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亭湖区、盐都区、大丰区)范围内,每月提取限额为8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每月提取限额为1600元;租住在其他县(市)范围内,每月提取限额为6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每月提取限额为1200元。

为减轻多子女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资金压力,我市将从2023年3月1日起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你们家庭符合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政策,从3月份起,你们夫妻双方每月提取限额由1200元上浮40%调整至1680元。

联系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高红军
联系方式:88150157,18805119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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