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延长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提高了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及租房提取额度,旨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缴存人合理住房消费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在主城区(亭湖、盐都、盐南、开发区)购建自住住房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在各县(市、区)购建自住住房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调整至80万元;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由30万元调整至40万元。
“去年我市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家庭由40万元调整至60万元,个人由20万元调整至30万元,住房公积金的互助保障作用得到有效体现。但相比我市近几年房地产市场成交价格,公积金贷款在实际房价的占比不高,支持力度还不够大。群众期望继续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呼声仍然较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高红军分析说,随着近两年来,我市持续加大公积金扩面力度,强化归集缴存管理,个贷率下降,资金紧张状况明显改善,为贷款政策的调整提供了有力支撑。“结合我市各县(市、区)商品住房成交价格实际,参考周边城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政策,采取分区域调整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此次是我市首次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高红军表示,政策实施后,在主城区(亭湖、盐都、盐南、开发区)购建自住住房的,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分别为55万元、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分别为110万元、120万元。在各县(市、区)购建自住住房的,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分别为45万元、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分别为90万元、100万元。
同时,生育二孩的家庭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租住在城区(亭湖、盐都、盐南、开发区、大丰)范围内,夫妻双方每月提取限额由1600元提高至1920元;租住在其他县(市)范围内,夫妻双方每月提取限额由1200元提高至1440元。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租住在城区(亭湖、盐都、盐南、开发区、大丰)范围内,夫妻双方每月提取限额由1600元提高至2240元;租住在其他县(市)范围内,夫妻双方每月提取限额由1200元提高至1680元。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