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盐城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政策以及南海未来城的专项扶持政策”结束,已经快2个月了,恰逢楼市传统淡季,买房人似乎都在等待,等已下一个政策风口。
来源:盐城公积金
近期,盐城公积金政策迎来新的利好。8月28日晚,盐城公积金公众号发布了“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购房者买房首付,公积金或可再助力!
新政!
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
在“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中指出:缴存人购买盐城市域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来源:盐城公积金
具体细则如下:
申请条件
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及其家庭成员(以下简称“购房人”)购买本市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凭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商品房买卖议定书》),申请提取本人及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未婚缴存人的父母)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提取额度
购房人及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提取总额为截至《商品房买卖合同》(含《商品房买卖议定书》)签订日期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最高不得超过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提取材料(原件)
1.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商品房买卖议定书》)
2.以自有资金转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部分首付款证明
3.《委托书》
4.《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
5.购房人及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办理流程
1.购房人通过我的盐城APP、盐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窗口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信息;
2.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含《商品房买卖议定书》)并以自有资金支付部分首付款(如果公积金余额超过首付款金额,则不需以自有资金转入监管账户);
3.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含《商品房买卖议定书》)登记备案并出具《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
4.购房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现场签署《委托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补充支付首付款;
5.符合提取条件的现场办理完结后,由公积金中心根据购房人委托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住建(房产)部门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相关要求
1.购房人不能委托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应同时到场一次性办理;
2.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总额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合计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3.若发生退购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购房人的住房公积金全额退还至公积金中心指定账户,由公积金中心审核后计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没有经公积金中心审核的退购,住建(房产)部门不得撤销退购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 对利用虚假业务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中心协同住建(房产)部门根据文件要求,调整更新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方便不见面审批,保障资金安全。
现行!
其他公积金政策
盐城现行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首次使用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2.6%,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1%。
其他公积金贷款政策:
来源:盐城住建
①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
②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由最长不超过20年延长至30年;
③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10万元、20万元。
另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对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结清,且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黄海明珠人才计划中,顶尖人才或全职领军人才,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放宽至200万元;新入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放宽至75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符合“汇盐行动”的,分别放宽至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家庭成员可以叠加。
写在最后:当下楼市买房利好政策不断释放,降首付、降利息以及公积金利好支持等等;与此同时,各楼盘之间的价格内卷也十分严重,不断让利的价格、各种买房送好礼......事实上,这些对于买房者来说都是实实在在的“省钱大礼包”。
政策暖风一直在吹,买房的意向客户们切不可错过哦!
政策内容来源:盐城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