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50%的首付,买下一套商铺,却迟迟不能拿到购房合同。对此,市民周亮(化名)心里不太踏实。日前,他致电记者求助,想知道自己的购房行为,到底是否能够得到法律保护。昨天,记者就此请教了相关法律专业人士。
去年11月份,周亮在盐都区盐渎街道看中了一套商铺,当时和销售经理以2.7万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决定买下。今年2月份,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周亮交了50%的房款,另50%准备做房贷。交了钱后,周亮拿到了一张正规发票,上面不仅有签章,还写明了房号、单价、总价等内容。
可是一直等了近半年,周亮却一直没能拿到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去找销售经理,也是一直没有回复。”周亮坦言,小区仍在建设中,他拿不到合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交房。万一出现延迟,岂不是难以维权?而据周亮说,因为这半年房价走高,开发商有工作人员对他说,不愿意再以原价卖房。
听到这样的说法,周亮有些慌了,想知道自己应当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走了网签程序,这位业主可以带身份证和购房发票,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有网签合同,可以请工作人员打印一份。”江苏珠溪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学荣认为,根据网签的协议,可依协议约定,采用起诉或者仲裁等方式维护权益。
对于此类纠纷,汪律师提醒,《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消费者在购房时,务必到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消费者在购房时,务必要与对方签订买卖合同。购房人认为权益受侵害的,可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关于争议处理条款的约定,到相关部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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